宿迁的医药费报销比例和限额如下:
门诊报销
定点医疗机构: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定点门诊:0元,未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定点门诊:30元,报销比例50%。
门诊特定慢性病:
高血压(3期)、糖尿病(1型、2型)、冠心病、脑梗死、慢支合并肺气肿:800元。
肾病综合症、慢性乙肝、慢性支气管炎合并肺心病、重症精神病:1万元报销70%,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1.5万元报销75%,患恶性肿瘤、白血病、器官移植:3万元报销80%,尿毒症:5万元报销85%。
门诊特殊病:
报销比例70%。
住院报销
医院等级:
一级:起付线120元,报销比例85%。
二级: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75%。
三级: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70%。
三级以上:报销比例60%。
年度报销限额:
30万元。
大病保险
费用赔付档次:
5万元及以下:报销50%。
50001-10万元:报销52%。
100001-20万元:报销55%。
200001-30万元:报销60%。
30万元以上:报销65%。
不设最高赔付限额。
其他
职工医保:
住院报销比例:一级96%,二级92%,三级88%。
年度报销限额: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