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一种 行政确认行为,它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所赋予的权力,针对职工因事故受伤或患上职业病的情况,判定其是否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行政行为。这种认定具有以下特点:
具体行政行为:
工伤认定是针对特定职工和特定事故伤害或职业病情况作出的行政决定,具有特定性。
行政确认行为:
它是对职工因工作受到伤害或患病的性质进行确认的行为,确认结果包括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或不视同工伤。
须申请的行政行为:
工伤认定需要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等主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不申请则不认定。
具有行政拘束力和公定力:
一旦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该结论具有法律约束力,相关各方必须遵守。
可复议或可诉讼:
如果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进行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是一种具体的、行政确认的、需要申请的行政行为,其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进行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