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却没有钱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查找其他财产线索
调查隐匿财产:被执行人可能将财产隐匿或转移至他人名下。债权人可自行收集线索或申请法院调查,查看被执行人是否存在将房产、车辆等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或者是否有未被发现的银行账户、投资账户等。例如,通过调查被执行人的亲属、朋友等关联人的财产状况,看是否存在异常的财产转移情况。若发现可疑线索,及时向法院提供,以便法院进一步核实和采取措施。
关注特殊财产形式:除了常见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外,被执行人可能拥有其他有价值的财产,如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商业保险的现金价值、公司股权、知识产权、到期债权、网络平台中的虚拟财产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这些财产都可以成为执行的对象。比如,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在符合一定提取条件时,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被执行人在保险公司购买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合同,法院也可以依法提取现金价值用于偿还债务。
限制被执行人行为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限制高消费: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措施,包括限制乘坐飞机、高铁、购买房产等。
促成执行和解
协商分期履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目前没有足够的资金一次性偿还债务,但有一定的还款意愿和未来的还款能力,申请执行人可以与被执行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协议可以约定被执行人分期偿还债务,明确每期的还款金额和还款时间。同时,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可以要求被执行人提供一定的担保,如抵押、质押或由第三人提供保证等。
财产调查
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欠款方)的财产进行调查,包括银行账户、房产、车辆、股票、投资等。
提供线索:如果你知道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应及时向法院提供,以便法院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
执行异议
如果你认为被执行人有隐匿财产的行为,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执行担保
被执行人可以提供执行担保,由第三方保证其履行义务。
财产变现
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但不易变现,可以请求法院拍卖其财产。
参与分配
如果被执行人有多个债权人,可以参与分配其财产。
执行监督
监督被执行人的财产变动情况,防止其转移财产逃避执行。
耐心等待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暂时无力偿还,可能需要耐心等待其经济状况改善。
通过以上措施,申请执行人可以尽量多地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采取相应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同时,申请执行人也可以考虑与被执行人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以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