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如下:
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
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30元。
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690元。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3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
累计缴费满3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这些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有所调整,具体金额和期限请参照最新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