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检验通常指的是未经法律允许或超出法律规定的检验程序和标准进行的检验活动。以下是一些可能被视为非法检验的情况:
未经法定检验检疫的商品
不属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中的商品,即未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强制检验检疫的商品。
未按规定程序实施的检查
未按照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和标准实施检查;
未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检查;
擅自部署专项检查;
超过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上限实施检查;
违反“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乱检查。
未经海关法定检验的商品
对某些商品的抽查检验,这些商品可能属于“法检目录”之外的商品,即不属于必须经过海关法定检验的商品。例如:
进口商品:洗碗机、空气净化器、电子坐便器、食物垃圾处理器、电磁炉、打印机、文具、仿真饰品、汽车内饰件、服装、头盔、儿童安全座椅等。
出口商品:节日灯串、LED照明光源、儿童自行车、儿童滑板车、电动童车、玩具、塑料食品接触产品等。
企业自愿委托的检验
非法定检验,即企业自愿委托的检验,而非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检验检疫部门进行的检验。
需要注意的是,非法检验的具体定义和范围可能因不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而有所变化。因此,相关企业和人员在进行商品检验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检验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