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限制消费措施主要针对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旅游、度假;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此外,对于单位而言,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也不得实施上述行为。若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上述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后果包括:
轻则行政拘留
重则可能被判刑
情节严重者,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可能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些措施旨在通过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迫使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并推动社会信用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