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开庭本身不需要交纳费用,但在立案时需要交纳诉讼费。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出庭费等,具体费用标准如下:
财产案件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非财产案件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且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
建议:
具体费用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案件类型有所差异,建议在立案前咨询当地法院或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费用信息。
诉讼费用除了案件受理费外,还可能包括其他相关费用,如证人出庭费、鉴定费等,这些费用也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和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