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条款是指 在合同中规定的,超出经纪方应尽义务范围或可能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条款。这些条款可能包括合同无效或解除的条件、违约风险、争议解决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
具体来说,风险条款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可以变通的风险条款
约定合同无效或解除的条件。
合同无效风险
如果合作方提供的资料、信息、证明文件存在虚假、伪造、不实的情况,或者属于侵权行为,则合同无法成立。
违约风险
若合作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交货、质量等法律义务,构成违约行为,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由此产生的费用、赔偿、罚款及不良影响等后果。
争议解决风险
合同所涉及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风险
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和活动。
此外,在私募基金中,风险条款还包括以下几类:
价值评估带来的风险
对被投资项目进行的价值评估决定了投资方在被投资企业中最终的股权比重,过高的评估价值将导致投资收益率下降。
知识产权方面的风险
若被投资企业的核心技术所有权存在瑕疵,会影响风险资本的进入,甚至导致违约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
委托代理带来的风险
包括投资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之间,以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所带来的风险。
综上所述,风险条款是合同中用于规定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特定条件和后果的条款,旨在保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和明确各自的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了解和审查这些条款,以降低潜在的风险。